特稿:烏克蘭與多國簽署的雙邊安全協議是軍事條約嗎? 香港中通社6月14日電 題:烏克蘭與多國簽署的雙邊安全協議是軍事條約嗎?
香港中通社記者 李彥洲 近日,烏克蘭分別和美國、日本簽署了雙邊安全協議。此前,烏克蘭已經與多個國家簽署了類似的協議。 當地時間13日,在意大利舉行的七國集團(G7)峰會期間,日本首相岸田文雄與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簽署了為期十年的雙邊安全協議。 同日,美國總統拜登與澤連斯基也簽署了為期十年的雙邊安全協議。 此前,澤連斯基宣布,烏克蘭已經與英國、德國、法國、丹麥、加拿大、意大利、荷蘭、芬蘭和拉脫維亞等國簽署雙邊安全保障協議。 烏克蘭簽署的雙邊安全協議是什麼? 是不是類似“日美安保條約”那種軍事條約? 對此,軍事專家宋忠平14日在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表示,這種安全協議,只是有些國家向烏克蘭提供保障,即如果烏克蘭出了問題,發生了戰爭或衝突,這些國家願意向烏克蘭提供軍事援助。其實就是西方現在所做一切的一個書面承諾,並非是“美日安保條約”那種享受集體自衛權的軍事條約。而作為烏克蘭,希望簽署更多的安全協議,能讓這些國家對自己有保障,有承諾,但這種承諾僅限於軍事援助,其他的做不到。 據悉,根據安全協議,美國將繼續訓練烏克蘭軍隊,深化與烏克蘭在國防工業方面的合作,並與烏克蘭分享更多情報。但這項協議與北約的共同防禦條款不同,不會要求美國在烏克蘭受到攻擊時派遣軍隊。如果未來烏克蘭再次遭到攻擊,美國承諾會在24小時內與烏克蘭政府進行磋商。 在當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拜登表示,美國通過提供武器、彈藥、情報、訓練等方面的援助,“而非派遣美國軍隊到烏克蘭作戰”。同時,拜登表示不支持進一步放開烏克蘭使用美製武器打擊俄羅斯境內目標的限制。 同時,協議要求烏克蘭進行一系列改革,包括提高司法獨立,強化反腐措施,增強烏軍武器使用和軍隊組織架構的監管與透明度等等。 據《華盛頓郵報》13日報道,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傑克·沙利文表示,美國政府希望通過這項協議表明對烏克蘭的長期支持,加強烏克蘭的“可靠防禦和威懾力”。 不過,拜登政府官員承認,由於這項協議不是條約,不會得到美國國會批准,因此特朗普或未來任何一位美國總統都有可能退出協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