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南沙新政:港澳居民以港澳標準徵個稅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18日電 廣州市南沙區17日發佈個人稅專項優惠政策,新政策執行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從今年1月起的應納稅收入將直接按港澳標準徵稅,實現“港人港稅”“澳人澳稅”。 南沙個稅優惠政策發佈會現場 圖源:南方網 據瞭解,香港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主要採取兩種課稅方法:累進稅率或標準稅率。其中,累進稅率按照2%-17%五級稅率徵收,標準稅率按照15%稅率徵收。兩者計算,選擇較低的一種報稅即可。高收入者通常選用標準稅率。 南沙新政免除了此前“先徵後返”的行政程序,也不再以15%的稅率為限,直接放寬到免征“超過(實際)港澳稅負的部分”,因為港澳的非高收入人士在港澳本地并沒有達到15%這一稅率。 據介紹,這次在南沙落地的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相比以往出台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更廣,這次優惠對象覆蓋全體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優惠措施更直接,對在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對在南沙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免去“先徵後返”的行政程序,最大程度方便港澳居民申報辦理。 南沙港澳居民個稅優惠政策的正式落地,是自《南沙方案》發佈以來,銜接《南沙方案》落地的首個重大政策,也標誌著《南沙方案》提出的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對推動和吸引港青積極融入大灣區具現實意義。 曾在南沙實習、目前供職於廣州一家律師事務所的香港青年林廣健接受香港文匯報採訪表示,“過去‘先徵後返’政策需要先扣稅再通過納稅人申請才能返還,不僅手續繁瑣而且每個月到手的工資一開始會比較少,新政策只要直接申報免稅更加便利。” 他認為,在內地的收入和香港存在差距,是香港年輕人決定是否留在內地發展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在同等收入情況下,內地的個人稅負較高,對香港居民選擇來內地就業形成了客觀條件的制約。 南沙新個稅政策的及時出台,能有效降低香港居民在內地的稅負,也為進一步吸引香港年輕人到內地就業生活開創了先河,充分說明國家對港澳青年的重視。希望南沙方案,經過實踐和優化,最後推廣到全國,使港人在內地在各項權益上享受一致的國民待遇。(完) 【編輯:王軼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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