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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泰利|“落波”2小時內要復工?惡劣天氣上班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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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0:26 | 稿件來源:香港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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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網7月17日電 颱風“泰利”襲港,香港天文台於今天(17日)凌晨零時40分發出八號東北烈風或暴風信號,為今年首個八號風球。打工仔熱議八號風球下是否仍要上班?改發三號風球後又要在何時上班?本文為你解難答疑。

Q:是否要上班?

當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風球生效期間,除必要人員外,不應要求其他僱員上班。而必要人員在安全的情況下,需按協定的安排返回工作地點上班。而僱主則應以僱員安全為先,不應要求必要人員即時前往工作地點。

Q:改發三號風球後何時要上班?

如八號颱風警告、黑色暴雨警告或“極端情況”取消的時間,距離工作時間結束前3小時或以上,僱員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若剩餘的工作時間不足3小時的情況下,僱員於當天可毋須復工。以一般“朝9晚6”的打工仔為例,若下午4時後落波,便毋須返回公司。

Q:天文台預告掛八號風球可提早下班?

當八號預警或八號信號已發出,除必要人員外,僱主應盡快安排僱員分批下班。如須安排必要人員在工作地點當值,首要考慮他們的安全。如工作地點因惡劣天氣影響而有潛在安全風險,僱主應安排他們返回安全的地點。

Q:僱員在颱風期間因上班受傷,僱主應否承擔責任?

法例列明“前四後四”,員工在工作時間開始前或終止後4小時內,在往返工作地點及居所途中如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必須負起補償的責任。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Q:可否扣勤工獎或津貼?

颱風和暴雨都是自然災害,僱員由於惡劣天氣或不受控制的環境因素影響而未能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僱主應因應這特殊情況,不應不發放他們的工資。至於僱員的勤工獎或津貼,更不應受到影響。

在熱帶氣旋、暴雨及其他惡劣天氣警告取消或“極端情況”結束後,對於因天氣、路面及交通的情況而未能按訂明的工作安排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的僱員,僱主須考慮每宗個案的獨特情況及體諒員工,不應無故地不發放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

如僱主擔心僱員濫用機制而故意遲到,可以協商以工作時數補回遲到時間。(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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