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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博主曝香港的士“劏客” 香港業界:濫收車資違法,需“零容忍”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8月9日電 兩地恢復全面通關後,不少內地旅客來港。但近日,多名旅客在抖音、小紅書等社交平台表達對香港的士司機服務的不滿,指香港的士“劏客”。當中,有內地博主在抖音上傳影片,顯示香港的士拒載和濫收車資,引發關注。 影片顯示,一名內地和一名非洲旅客近日在蘭桂坊叫車到銅鑼灣,旅客手機App顯示的士車費約60元(港幣,下同),但多名的士司機開價200元,最終旅客叫車約半小時,才搭上一架開價100元的的士。 (視頻截圖) 事件引發關注後,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成員李鎮強表示,一直有跟進蘭桂坊“黑的”問題,要求警方多放蛇執法。他形容“樹大有枯枝”,的士司機晚上經營困難,但不代表能濫收車資,強調濫收車資和兜路都屬違法,需“零容忍”。 香港立法會正商議的士司機扣分制,建議濫收車資扣10分,干犯兩次扣滿15分便釘牌。李鎮強認為懲罰具阻嚇力,支持有關措施。 資料顯示,香港運輸署及警務處收到有關的士司機涉嫌濫收車費、拒載,以及“兜路”投訴數字,由2020年的1238宗,回升至2022年的2397宗,佔最多投訴的為拒載,共952宗,其次為兜路,有696宗。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根據香港法例,的士司機如無合理辯解,不得“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人的租用,不論該租用人的意圖是以明顯或默示方式表示”,以及不得“拒絕或忽略駕駛該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任何地方”,否則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最高罰款1萬元(港幣,下同)及監禁6個月;濫收車資及沒有將的士計程錶展示到記錄位置等行為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完) 【編輯: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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