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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安部:《反分裂國家法》為“台獨”懸頂利劍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16日電 中國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發布題為“《反分裂國家法》利劍高懸”的文章。在文章結尾,國家安全部表示,奉勸台灣情治部門,若甘當“台獨”分裂勢力的“馬前卒”“急先鋒”,結局只會粉身碎骨、身敗名裂。 這篇文章指出,2005年3月14日,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部依據憲法制定的“反”字頭的法律,實施近19年來,成為名副其實高懸在“台獨”分裂勢力頭頂的利劍,為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 文章還將這柄利劍分為四部分,分別是劍刃:劍指“台獨”,遏制分裂;劍格:明確性質,劃出紅線;劍柄:神聖職責,人民掌握;劍鞘:藏鋒斂鍔,爭取和平。 文章刊發後,也引發台媒高度關注。 台灣《聯合報》在報道中稱,《反分裂國家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明確了它針對的對象就是“台獨”分裂勢力,要遏制的是他們分裂國家的行徑。《反分裂國家法》第五條明確,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但同時也保留了以非和平方式實現統一的有關規定。 報道稱,《反分裂國家法》從立法上明確了完成中國統一事業的權利和義務主體都是中國人民,確保了這柄利劍的劍柄握在兩岸14億多中國人民手中。 台灣“中時新聞網”也刊文指出,《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和第七條用大量篇幅為兩岸同胞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持續深化交流交往預留了充分的制度空間,更為兩岸在充分政治互信基礎上,就和平統一展開有步驟、分階段、靈活多樣的協商談判,作出了長遠規劃。該法不僅為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劃定了紅線,也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平統一進入良性循環提供了空間。(完)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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