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演員緬甸獲救,遭“賣豬仔”的港人如何了?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1月9日電 內地年輕演員王星被電詐團夥以拍戲為由騙出國,在泰緬邊境失聯多日後終獲救,令外界亦關注被誘騙至東南亞國家遭到非法拘禁的港人的情況。對此,香港保安局回覆指,截至去年底,共接獲26宗涉及港人在東南亞國家被禁錮的求助個案,當中13人已回港,其餘13人報稱人身自由受限。入境處已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國家駐當地使領館跟進有關個案,並已按當事人或其家屬意願提供適切意見及可行協助。 (內地演員王星) 内地演員王星在泰國、緬甸邊境失聯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中國駐泰使領館和泰緬方面全力協助尋人,目前已證實王星平安。王星自述,他被電詐團夥以拍戲為由騙出國,又經泰緬邊境被帶到緬甸拘禁。 有家屬被困於緬甸園區的香港市民,昨日(8日)到泰國駐港領事館請願,希望泰國政府能幫助其家人逃出困境。 其中一名家屬表示,其家人在數月前指要離港做代購工作,之後收到電話索取50萬美元贖金,否則其家人須留在緬甸工作。那時,他才懷疑家人被非法禁錮。該名家屬指,從內地演員王星獲救事件可見,中國及泰國政府態度十分積極,事件曝光數日便能成功營救,期望泰國政府也能協助營救普通市民。 早在2022年,香港就曝出有多名市民墮求職騙局,被“賣豬仔”到東南亞“KK園區”作詐騙工作。當中,兩名青年涉誘使5名事主前往外地,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於去年11月1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36個月及56個月。 香港保安局昨日亦回覆最新個案數字,指截至去年12月31日,共接獲26宗涉及港人在東南亞國家聲稱被禁錮而無法離開當地的求助個案,當中13人已回港,其餘13人報稱人身自由受限,但仍安全並能與其家人或局方專責小組聯絡。入境處已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國家駐當地使領館跟進有關個案,並已按當事人或其家屬意願提供適切意見及可行協助。 局方重申,高度重視港人被誘騙並禁錮從事非法工作的個案,已於2022年8月成立專責小組,協調入境處和警務處的跟進工作。又指自去年第二季開始,相關個案有死灰復燃跡象,執法部門陸續收到零星求助個案。 局方表示,已於外遊警示制度網頁的“其他資訊”中加入提防海外工作騙案的資訊,呼籲市民切勿輕易相信網上招聘廣告或留言,並警惕聲稱能“賺快錢”的途徑,以及不拘學歷或工作經驗但報酬異常優厚的職位。 據悉,香港通過多條不同的香港法例應對販運人口活動。在行動層面上,特區政府於1998年成立“跨部門聯合調查隊”,以便相關部門在日常行動中就販運人口活動交換情報,並進行聯合調查合作;2010年亦成立一個由保安局領導的“跨部門打擊販運人口工作小組”,以加強打擊販運人口活動的執法策略。(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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