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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出台深化閩台產業融合發展新措施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1月9日電 中國商務部、中央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8日聯合印發《關於經貿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若干措施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內容提及要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加強對台招商引資等措施,以深化閩台產業融合發展。 福建平潭金井港區。(資料圖片) 《通知》從5個方面提出14項措施。一是支持福建擴大對台開放合作。推動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支持福建用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規則,支持福建加強對台招商引資。 二是支持福建對台貿易高質量發展。提升福建對台貿易便利化水平,支持福建打造對台貿易樞紐,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新業態。 三是深化閩台優勢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深化閩台產業融合,助力福建打造優勢產業集群,支持福建對台合作平台建設。 四是助力在閩台企融入國內大循環。推動福建內外貿一體化建設,支持在閩台企申報老字號,支持福建對台會展交流。 五是促進重點區域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建沿海地區密切與金門、馬祖貿易往來,加強與金門、馬祖合作開展園區建設。 《通知》提到,若干措施將有助於進一步加強閩台經貿交流合作,深化兩岸經貿融合發展,支持台商台企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 據此前報道,大陸在去年9月12日公布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新舉措,希望透過福建對台獨特優勢,實現“兩岸一家親、閩台親上親”。而在上述新政方針下,大陸今年元旦起已在福建實施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實施,提供台灣民眾在福建通關、辦證等便利,讓台灣民眾來閩實現“想來即來”,在閩定居落戶“願落盡落”。(完) 【編輯:黃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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