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卸任禮遇到期,現有警衛組解編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5月22日電 據台媒21日報道,卸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職務已滿8年的馬英九,現有的警衛組特勤人員於20日解編,相關人員歸建“特勤中心”,後續的安保工作將由台灣“警政署”派人執行。 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台媒資料圖 據台灣《聯合報》21日報道,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表示,在8年卸任禮遇到期前,蔡英文當局曾提醒馬辦申請隨員,并指示“警政署”給予至少8個名額,經溝通,最終確認8人的安保編製,采取輪班制,接下來馬英九出席公開場合,最多會有4名警察隨行保護。 蕭旭岑說,馬英九日前赴醫院體檢時,遇到媒體跟拍,馬辦擔憂卸任禮遇屆滿後馬的人身安全,希望賴清德不要坐視、縱容民進黨政客煽動支持者情緒,甚至暗中鼓動側翼攻擊馬英九,絕對要避免發生憾事。 據瞭解,台灣地區領導人任期4年,卸任後享有5項禮遇措施,依規定每個月有25萬元(新台幣,下同)禮遇金,并會隨著公教人員待遇調整。當局也會提供卸任領導人辦公室運營費用,第一年800萬元,之後逐年遞減,第二年700萬元、第三年600萬元、第四年遞減至500萬元後不再減少。其他包括受邀參加台灣重要典禮、保健醫療、供應安全護衛8—12名,必要時加派。除受邀參加重要典禮外,另4項禮遇的有效時間與其任職時間相同,未滿1年者以1年計算。 據瞭解,台灣地區卸任領導人的禮遇過去是“終身制”,直到2007年實施新規定,改為“做幾年、領幾年”。陳水扁、馬英九以及蔡英文卸任後,均可享有8年禮遇。 不過,條例同時規定,卸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若犯貪污罪,經判決有罪確定後取消一切禮遇,因此陳水扁在2010年涉案經判決11年定案後,其卸任禮遇已經取消。 比較特別的是李登輝,其領導人任期為1988年1月13日至2000年5月20日,但因島內卸任領導人禮遇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李的禮遇從2007年開始計算13年(12年4個月)直至2019年年底; 之後,因李登輝曾擔任蔣經國的副手3年7個月,因此自2020年起,他依島內規定還可享有4年的卸任副領導人禮遇,直到同年7月病亡。(完) 【編輯:豐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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