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向逾萬陸配追討喪失原籍證明,遭批製造仇恨香港新聞網4月10日電 近期定居台灣多年的陸配群體,陸續收到台“移民署”通知,要求3個月內補交“喪失大陸原籍”證明,否則將面臨撤銷在台定居證及戶籍登記的處分。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黃捷等人近日還發文對此大作文章,被質疑搞政治迫害。對此,藍委質疑,未來會否擴大解釋成“每人都要去大陸申請無戶籍證明”?台多位名嘴則揭穿稱,民進黨當局有關舉動的目的為製造仇恨。 台“移民署”8日說明,目前已獲准在台定居的大陸配偶約有14萬餘人,經清查絕大多數均已完成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清查後尚有1萬多人未繳,可能存在雙重戶籍問題。 一石激起千層浪,陸配紛紛反映返陸辦理證明困難重重。 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有陸配表示,到台灣已經二十多年,大陸全面實施第二代身份證制度,公安機關查無其戶籍資料,無法開立註銷證明,這是因網紅“亞亞”事件延燒波及所有在台陸配。 受影響的不止陸配,還包括早年在大陸出生的孩子。 有台灣民眾1歲時隨母親從貴州來台,父親是台灣人,他近日收到“移民署”的補件通知書,讓他一頭霧水。 “當初已經把資料交給‘移民署’了,不然我怎麼可能拿到身份證?”該民眾直言,“現在你叫我飛去大陸補辦公證書,我工作不用請假?費用誰出?而且我早就沒有大陸戶籍了,要我去哪裡辦?”若3個月內沒補齊,就要撤銷其戶籍與身份,還可能面臨“被出境”情況。“我如果兩邊都沒戶籍,到時是要我睡機場嗎?” 據悉,台“移民署”搬出來的“法條”是2004年修正實施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目的是避免陸配雙重身份而造成權利義務重疊或衝突。2004年前,陸配申請在台定居雖要簽切結書聲明放棄大陸戶籍,但當時台灣沒有要求公證、驗證。中國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因此批評,要求2004年前來台定居者事隔多年再補件,“根本不合理”。 藍委翁曉玲今日(10日)也在一個節目上痛批民進黨當局歧視陸配,直言“移民署”、陸委會濫用權力。強調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定的目標是要促進兩岸交流,而不是加強管制台灣民眾,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民眾不得領有大陸地區的戶籍,那未來會否擴大解釋成“每人都要去大陸申請無戶籍證明”? 台灣資深媒體人謝寒冰9日在一個節目中揭穿稱,民進黨當局目的不是為了什麼“國安”、“抗中保台”,而是要製造仇恨,要讓他的支持者覺得:“你看這些人就是吃乾抹淨貪得無厭,就是想吸台灣人的血”。接下來就會說:“你們不是說大陸很好嗎?為什麼不回去大陸?在台灣幹什麼?”這就是他們想要操作的。 台退役少將栗正傑也在一檔節目中提到,“移民署”很明顯是藉這個事情去炒作、製造兩岸之間的仇恨值。 “我要你找一個20幾年前的東西,你找得到嗎?”“立委”張啓楷直言,民進黨當局現在做的事非常嚴重,“不是只有擾民而已,變成歧視的問題,在做身份的調查嘛!”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則諷刺,當全世界正面臨核彈級的經貿危機,此時此刻“移民署”卻清查14萬陸配是否放棄戶籍問題。(完) 【編輯: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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