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際
日本法院裁定政府應對福島核事故負責分享到:
當地時間19日,東京高等法院二審裁定日本政府應該對福島核事故負責,需向因核事故而離鄉避難的災民提供賠償。 據日本《朝日新聞》19日報道,2011年福島核事故發生後,大批當地居民被迫離開家鄉避難,其中45名在千葉縣避難的災民在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賠償28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7億元)。 2017年,千葉縣地方法院一審裁決東京電力公司應該對福島核事故負責,需賠償3.8億日元,但否認日本政府應對事故負責。但在19日的二審裁決中,主審法官裁定兩者均有責任。報道稱,日本國內約有30起針對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的訴訟,日本最高法院有可能對類似案件作出統一指示。 |
視頻更 多
落馬洲河套區再添“新成員” 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臨床試驗所開幕
專訪香港廉政專員胡英明:打擊貪污對於國家安全非常重要
讓沙特企業來港上市 只需做一件事!港交所前行政總裁李小加提出建議
美國要搞“中國特色的美國資本主義”?李小加:大浪來時美國這艘船會先顛覆
50年廉署咖啡的新內涵 香港廉政專員親身上陣煮咖啡
國際問題專家:特朗普上台後對華制裁恐持續 但中美關係的未來不完全由美國決定
葉劉淑儀:外界要求“釋放黎智英”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粗暴干預
來論更 多評論更 多
論壇更 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