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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憲法法院將於下月就解散遠進黨案作出判決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7月17日電 當地時間7月17日,泰國憲法法院會議宣布,鑒於已收集到足夠的證據,將於8月7日再次審理中央選舉委員會提請解散遠進黨案,並於當天作出判決。
此前,3月12日,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通過決議,提請憲法法院下令解散遠進黨,並剝奪該黨執行委員會委員的政治權利。泰國中央選舉委員會稱,已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遠進黨的一些行為違反了憲法相關規定。4月3日,泰國憲法法院決定受理該申訴,並要求遠進黨在法院接到上述申訴的15天內提交申辯材料,隨後,遠進黨三次申請延長提交申辯材料的期限。6月4日,遠進黨向泰國憲法法院提交了申辯材料。此後,泰國憲法法院就該案件多次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補充提交更多證據。 根據此前憲法法院作出的裁決,遠進黨前黨魁皮塔以及遠進黨提議修改《刑法》第112條並將其作為競選政策,屬於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據泰國PBSWorld電視台報道,皮塔上月曾表示,因為憲法並未授權,所以憲法法院對此案沒有管轄權,也無權解散遠進黨,無權剝奪該黨執委的競選權利。 皮塔稱,解散一個政黨必須是“最後手段”,只有在“絕對且非常嚴謹的情況下才能施加這種懲罰”。他警告說,解散遠進黨可能會產生嚴重後果。“這不僅僅是我個人的問題,也不僅僅是政黨的問題,而是關於泰國民主空間的討論。” 泰國2023年5月14日舉行國會下院選舉,皮塔領導的遠進黨以151席成為下院第一大黨。此後遠進黨與為泰黨等7個政黨組成聯盟,共同推舉皮塔為總理候選人。然而,皮塔未能獲得由親軍方人士組成的上議院的足夠支持,未能當選新總理。(完)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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