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當前香港面臨三方面的國安風險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4月12日電 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提出10周年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前夕,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今日中國》雜誌專訪。他表示,當前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分別是:本土恐怖主義、外部勢力干預,以及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對特區政府的抹黑。 本土恐怖主義方面,鄧炳強指出,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爆發後,一些外部勢力將反國家、反政府的極端言論透過部分媒體、漫畫等方式企圖荼毒年輕人的思想。“這些人認為要使用暴力手段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當時有幾個案件被捕的都是年輕人,他們在網上自學如何實施恐怖活動,這是非常危險的!” 在外部勢力干預方面,鄧炳強續說,在當前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一些外部勢力企圖利用香港在制度、歷史、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屢屢找機會及藉口攻擊香港進而攻擊國家,更煽動採用“軟對抗”的方式引發香港市民對國家及特區政府的不信任甚至是仇恨,一旦他們得逞,後果將非常嚴重。 還有一些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不停抹黑特區政府,在香港亦有一些以不同形式存在的外部勢力代理人,企圖危害國家安全。“這些都會為香港帶來安全風險,阻礙、遲滯香港發展。所以,我們體系化推進國家安全工作,採取了許多配套舉措,就是為了應對和解決這些未來的安全風險,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鄧炳強解答,“比如說我們的法律體系日漸完備,外部勢力干預香港、危害我們的空間就收窄了很多。” “完成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等了接近27年的夙願,這是光榮的歷史任務。我有幸參與其中并發揮作用。”鄧炳強表示,國安條例與香港國安法有機銜接,共同構築起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鄧炳強介紹,“國安條例生效後,保安局將繼續履行職責,推行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今年局方將積極推進關於關鍵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法例,為完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不懈努力。” 鄧炳強強調,香港國安法與國安條例僅僅針對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廣大營商者完全毋需擔心。而且,國安條例第二條明確訂明,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獲得保障。 鄧炳強談到,當前世界格局變化加速演進,存在各種可以預料和難以預料的風險挑戰、艱難險阻甚至驚濤駭浪,香港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國際都市,未來的發展無疑會面臨更多的風險挑戰。只有助力加快構建新安全格局,把香港的發展建立在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幫助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完) 【編輯:陈卓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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