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港澳 ->時政

黃之鋒認兩罪 涉非法集結及違禁蒙面法

分享到:
2021-01-29 16:21 | 稿件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字號:

  煽動及參與包圍警總罪成被判囚13個半月的前“香港眾誌”秘書長黃之鋒,另有官司需“找數”。黃之鋒及搞事政棍古思堯,涉嫌參與攬炒派2019年10月5日在港島區發起的非法遊行,兩人早前被警方拘捕,並落案起訴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黃之鋒另被控當日違反《禁蒙面法》,案件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黃之鋒承認兩罪,古思堯則不認罪。

  被告黃之鋒(24歲)及古思堯(74歲)同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在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準的集結。黃之鋒另被控同日在金鐘道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視頻

更 多
【通講壇】菲“9701”海警船灰頭土臉撤離仙賓礁 仍不死心?
黎巴嫩大量傳呼機、對講機接連爆炸超20人死亡 台商緊急撇清關係
灣區行|中國企業從做代工到提供技術:有些東西封鎖不住
坎耶·維斯特海口開唱!他和中國有什麼淵源?
香港區議員聯合國發聲:香港全方面穩中向好,歡迎來看!
【香港故事】一半理性一半瘋狂 斜槓青年舞火龍
【街採】在香港過中秋節是種什麼體驗?這些中秋相關的故事你還記得嗎?

閱讀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