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納入宣誓 4名攬炒區議員或失去議員資格香港特區政府2月23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是區議員的基本責任,因此當局將區議員納入今次修例的範圍。他表示,修例特別安排“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界定什麽是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以及做出什麽行為,會被界定為不擁護不效忠的情況。 去年7月,12名攬炒派立法會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其中岑敖暉、袁嘉蔚、梁晃維及鄭達鴻為現任區議員。曾國衛表示,完善宣誓安排的修例一旦通過,4名去年被依法裁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現任區議員,應會失去區議員資格。 香港文匯報昨日重新梳理岑敖暉等4人去年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的理據,發現他們當時均拒簽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確認書,並被選舉主任指其拒絕承認國家主權,甚至請求外國制裁香港,跟政府提出的“負面清單”吻合。 東區區議員鄭達鴻:不擁護基本法 鄭達鴻雖然矢口否認有意請求外國就香港國安法實施而制裁香港,但選舉主任表示,鄭達鴻參與了十八區區議會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而他並無對有關聲明表示放棄或不贊同,可見鄭達鴻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表達原則性反對,亦不信奉、推廣及支持“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因此客觀上並不可能具有擁護基本法的意圖。 選舉主任指,自2019年起,部分公民黨成員一直催促美國政府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2019》。鄭達鴻作為公民黨的執行委員會成員,可以客觀地預設其立場與其他公民黨成員一樣,但鄭達鴻的回覆並沒有佐以任何足以反駁上述客觀預設的內容。 選舉主任補充,鄭達鴻在2020年6月19日上載於其YouTube 頻道的影片指出:“就住國安法的陰霾下,我的公民黨系極力推動緊一啲國際連結,希望可以爭取到歐盟提供救生艇政策。”與2020年5月的聯署聲明一同客觀地檢視,鄭達鴻在影片的表達可以理解為因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而尋求外國干預。 對於多名攬炒分子就“初選”達成反對政府一切議案和撥款的共同綱領,選舉主任表示,鄭達鴻顯然打算濫用立法會法定的憲制角色及職權,作為達至他本人及其盟友的政治目的的手段,因此客觀而言,他並不真確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區。 荃灣區區議員岑敖暉:反對國安立法 岑敖暉於去年2月赴丹麥參與會議和公開活動,請求有關機關落實《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讓其政府有法律基礎制裁香港官員及警務處人員,結果被選舉主任質疑他請求外國制裁香港。 雖然岑敖暉回覆時聲稱,自己無意請求外國制裁香港,而《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亦只旨在保障人權,“如同基本法的部分條文”,但選舉主任認為岑敖暉到訪丹麥的行程明顯是在請求外國政府干預香港特區的事務,並認為他的回覆等於同意若基本法下所保障的人權被侵犯,可由外國透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制裁香港特區政府,此觀點完全無視基本法和香港法例下已有處理有關事宜的機制。 選舉主任並指,岑敖暉有份聯署及發表“抗爭派參選人的立場聲明”,指稱會“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並同時聲稱原有法例已足夠充分維護國家安全,令人質疑他無視基本法中需盡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憲制責任。 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並非真誠改過 雖然梁晃維回覆選舉主任時聲言,無論如何都不支持“民主自決”“民族自決”及“香港獨立”,自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亦再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亦無意請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但選舉主任表明,梁晃維多次在社交平台發布“中共殖民廿三年”及香港人“拒絕被殖民者同化”等帖文,並呼籲香港人“重光香港”“重光我城”,又曾把香港人形容為“香港民族”,這些言論已合理且明顯地顯示,梁晃維拒絕接受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至於請求外國制裁香港方面,選舉主任指出,梁晃維與其他攬炒分子聯署公開信,要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官員,並將一份制裁名單交予美國政府。有關行為已構成尋求或支持外國政府或政治機關干預香港事務,明顯地意圖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香港的高度自治。選舉主任指,不接納梁晃維由於香港國安法實施,而於一夜之間真誠地回心轉意,停止尋求外國干預中國或香港的內部事務,認為梁晃維沒有真誠地放棄他將來從事有關行為的意圖。 南區區議員袁嘉蔚:鼓吹香港分離 雖然袁嘉蔚無公開選舉主任裁定其提名無效的理由,但根據袁嘉蔚當時回覆選舉主任的函件,袁嘉蔚聲稱當時反對香港國安法,是因為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 選舉主任在函件中指出,袁嘉蔚持續地展示有關“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口號,質疑她拒絕接受中國對香港特區行使主權,並主張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或改變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袁嘉蔚回覆時聲稱,不同意用一張照片就等於持續展示,而且她已暫時將該照片除下,“接受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不主張分離或推翻特區政權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