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促永不再錄用拒誓離職公仆截至今年3月底,香港有129名公務員選擇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國香港特區的聲明,其中25名已辭職或將離任,一人因涉及不當行為而被革職,余下人等已被停職或放無薪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4月19日透露,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計劃將延伸至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局方將於下月公布涵蓋範圍,而醫管局、社福機構、學校等政府資助機構人員不包括在內,相關政策局正研究訂立宣誓的框架和指引。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因拒絕宣誓而離職公務員應永久不再聘用,即使日後申請合約工或其他資助機構也不合適。 非公仆合約僱員宣誓下月公布 聶德權昨日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時表示,特區政府將於下月公布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人員簽署聲明的安排,涵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或退休後再獲聘用的僱員。由於有關醫療、教育、社福等資助機構的資助方式亦各異,聘用的僱員也非政府僱員,故相關政策局正研究根據香港國安法下的簽署聲明和宣誓安排,再訂立宣誓的框架和指引。 他透露,去年7月1日前,約17萬現職公務員大部分已簽署聲明,而截至今年3月底,約6,500名新加入的公務員已簽署聲明。其中,有129名選擇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其中105人為長期聘用,24人為按試用條款聘用。有關人等涉及的職務種類,113人為文職人員,16人為紀律部隊。到目前為止,其中25人已辭職或將離任,另一人則因其涉及不當行為而被革職。 在仍未離職但拒絕簽署的103人中,部分在回覆中聲稱聲明內容“損害言論自由”,有人稱自己不同意聲明內容,或認為簽署聲明會與持有外國國籍有衝突。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表示,各部門已考慮過他們的申述,並不接受他們拒簽理由。除了少數正放無薪假者,其余已經停職。聶德權表示,特區政府會繼續跟進其他拒絕簽署聲明者,包括勒令其辭職,相信可在數個月內處理。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提到,若拒簽聲明者離開公務員隊伍後有可能再報考其他政府合約工,企圖逃避宣誓安排。聶德權表示,當重新聘用時,會再充分考慮,並強調簽署效忠聲明是基本責任,如果有人以這種手法再申請,將令人懷疑是否有擔當,及願否承擔責任。陳振英則提出,政府應永久不錄取任何拒絕宣誓或簽署聲明者。 民建聯議員何俊賢直言,他對不簽署聲名的公務員感到“火滾”,認為代表有關員工入職多年來一直沒有盡忠職守,要求局方交代因拒絕簽署而離職的公務員,日後是否仍可以領取長俸。 倡設機制監察公仆有否違誓 工聯會議員陸頌雄則表示,拒絕簽署的公務員是“擺明車馬”坦白立場,反而擔心簽署的人陽奉陰違,日後繼續拉政府後腿,建議設立監察機制。 聶德權:公仆違誓可被革職 聶德權強調,公務員在簽署聲明後,日後若其言論和行為有違規,將按紀律懲處機制跟進,釐定罰則時會更嚴重,而最嚴重懲處就是革職。 至於在試用期內因涉及違誓的違法行為而被拘捕、起訴的員工,毋須法庭作出裁決,局方已即時啟動程序終止聘用;如果被拘捕最終沒有被起訴,相關部門亦會重新審視個案。針對長期聘用的公務員,聶德權表示,如人員被拘捕、落案和定罪將按紀律機制跟進,並按實際情況革職或辭退,並知悉已有部分人員已自行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