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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調整內地、澳門、台灣來港檢疫安排分享到:
香港中通社8月6日電 因應最新新冠肺炎疫情情況,香港特區政府5日晚宣布,調節及澄清從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澳門和台灣來港人士的檢疫及檢測安排。 未完成接種新冠疫苗者,若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8月4日起抵港須接受14天家居強制檢疫,並於抵港第3、7、12、16、19天接受強制檢測;若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曾逗留台灣,須在登機來港前72小時內接受核酸檢測,抵港後須於指定酒店強制檢疫21天,其間接受4次檢測。 從內地、澳門及台灣抵港人士如已完成疫苗接種,強制檢疫期可繼續按既定安排獲得縮短。 政府確認,在有關期間曾逗留內地或澳門的完成接種疫苗人士只須接受7天家居強制檢疫,另加7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3、5、9、12、16、19天接受強制檢測。 至於有關期間曾逗留台灣者,即使已完成接種,仍須於指定酒店強制檢疫14天,其間接受3次檢測,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16、19天接受強制檢測。如已完成疫苗接種並持認可血清抗體測試陽性結果紀錄,則只須於指定酒店強制檢疫7天,其間檢測2次,其後7天自行監察,並在抵港第9、12、16、19天接受強制檢測。 從廣東省經“回港易”計劃抵港的香港居民,以及抵港當天及之前14天只曾在廣東省逗留的來港人士可沿用現有檢疫安排。 另外,8月9日起,曾在廣東省以外其他內地地區或澳門逗留的人士,登上民航客機來港時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當天或之前3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抵港後也須接受多次檢測。 此外,政府會加強內地地區、澳門及台灣抵港後的檢測要求,包括就豁免或縮短檢疫期人士增加抵港後第9、16、19天的強制檢測。此安排適用於本月4日或之後抵港的所有人士,包括循“回港易”計劃回港人士。 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