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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員縱火認暴動罪候判 法官:坐監是唯一選項分享到:
前年10月27日,有搞事者晚上於長沙灣政府合署外聚集,期間有人縱火。33歲電腦技術維修員當晚被捕,被控暴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3罪,該被告今日(8月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惟否認另外兩條控罪;控方就此兩罪不提證供起訴並將紀錄存檔,被告還柙至8月27日判刑。 法官陳廣池裁定被告暴動罪成,考慮被告身家清白,過往沒有案底,索取其背景報告後至8月27日判刑,惟表明希望了解“點解一個30幾歲嘅人會有咁大嘅轉變,帶埋30cm螺絲批、健身用嘅啞鈴,著埋一個猶如恐怖分子嘅豬咀。”因此,法官認為被告坐監是唯一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