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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教協借場地宣傳“35+初選”或違國安法分享到:
因組織或參與“35+初選”,47名反對派人士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檢控,而近日被內地官媒批為香港教育界“毒瘤”的教協,去年曾借出辦事處予相關人士舉行記者會宣傳“初選”方案。本港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教協借出場地宣傳違法“初選”,有機會與涉案人一樣, 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據了解,教協曾於去年6月及7月分別借出於旺角會址及銅鑼灣辦事處,給所謂“初選”發起人的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及負責協助籌辦“初選”的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等人舉行記者會。他們在記者會上分別公布“初選”舉行日期、細節及目標,及交代投票程序。 教聯會會長黃均瑜表示,協助“初選”的行為及活動或違法,有反對派因參與“35+初選”被捕,雖然案件未開審,但從執法角度看,有關部門應一視同仁,徹查教協是否牽涉其中,及背後會否涉及不同資金來往。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出,教協和其他涉案人士以不同方式,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步曲”。教協借出場地予組織者,向公眾宣傳“初選”部署,足以構成《香港國安法》第22條中的“參與實施”,有機會違反國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