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稅負定了!企業所得稅最高15%分享到:
香港新聞網2月8日電 中國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近日印發《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2號)、《關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4〕5號),明確對設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以下簡稱“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特定封閉區域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在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免徵。 據香港文匯網報道,該政策將有力服務在河套合作區落戶、工作的科研機構企業及科創人才,全力支撐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與香港園區“一區兩園”的協同發展。 位於深港接壤處的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高樓大廈與香港綠水青山隔河相望。 香港中通社圖片 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出台 惠及4大科創領域 河套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緊扣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科技創新主題,聚焦科技創新關鍵環節和領域,瞄準關鍵核心技術,涵蓋信息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技術、生命科學與技術、科學技術服務機構的運營等4大領域,12項核心技術,33項具體內容並對各項列明領域範圍。 優惠目錄體現“四個聚焦”:一是信息科學與技術領域聚焦網絡與通信技術、半導體與集成電路、人工智能與數字技術、精密儀器設備、區塊鏈與量子信息等國家重點發展方向;二是材料科學與技術領域聚焦新型生物醫用醫療材料、集成電路材料、光電子及新型電子元器件材料、新能源材料、先進金屬、無機非金屬、高分子複合材料等國民經濟關鍵領域新材料研發;三是生命科學與技術領域聚焦高端醫療器械、創新藥物及疫苗、細胞與基因等生命科學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發展方向;四是科學技術服務機構的運營聚焦科研機構、標準化組織、技術先進型外包服務機構的運營。 優惠目錄分類清晰,落實了《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體現了科技創新發展的前沿方向,政策的落實將進一步促進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建設發展,為河套打造國際科技創新高地提供強勁動力。 港人在河套工作 個稅稅負超香港部分直接免徵 個人所得稅政策面向在河套合作區深圳園區工作的香港居民,覆蓋從深圳園區取得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按照香港薪俸稅標準和抵扣項目進行計算,超過香港稅負部分直接予以免徵。符合規定的企業及香港居民,在2023年度匯算清繳時即可享受優惠政策。 據悉,未來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將會同深圳市稅務部門,制定稅收政策實施細則,保障稅收優惠政策順利落地實施。(完)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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