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決定全文發佈 香港中通社7月21日電 新華社21日受權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和習近平所作的《關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說明》。
決定約2.2萬字,除引言和結束語外,有十五個部分,分三大板塊。第一部分為第一板塊,是總論,主要闡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第二至第十四部分為第二板塊,是分論,主要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等方面部署改革。第十五部分為第三板塊,主要講加強黨對改革的領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內容條目通篇排序,開列60條。 決定指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基礎。並提出到二〇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八十周年時,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 決定指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貫徹以下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全過程,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堅持守正創新,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緊跟時代步伐,順應實踐發展,突出問題導向,在新的起點上推進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謀劃,破立并舉、先立後破,築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創新重要制度;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統一,重大改革於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係,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習近平所作的說明約5000字,分三部分:關於確定全會議題的考慮;關於決定稿起草過程;關於決定稿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