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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周年遊行”案 | 7人認罪最高判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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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17:04 | 稿件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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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7月19日,有網民在元朗發起“元朗7.21一周年遊行”,現正因攬炒派“初選”案遭還押的伍健偉及另外5名“天水連線”成員當天在遊行前於天水圍西鐵站舉行記者會,警方圍起封鎖線及警告群眾離開,不久現場爆發衝突,有警員施放胡椒噴霧。事後7人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案件今(5月7日)於屯門法院提訊,控方改控伍健偉及林進一項受禁群組聚集罪,所有被告認罪。惟伍及林強調當日只是想聚集記者宣布集會取消,沒有意圖聚集群眾,兩人終被梁雅忻裁判官判處罰款1萬元(港幣,下同),其他5人則罰款5千元。

  被告依次為伍健偉、侯文健、林進、陳樹暉、梁德明、區國權及黃卓賢,同為“天水連線”成員。伍及林被控於2020年7月19日,在元朗西鐵站地下G出口外,組織受禁群組聚集。其他人則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案情指,“天水連線”去年申請於同年7月19日舉辦“721事件一周年”遊行,不獲警方批準。當日,警方自8點起於元朗進行高姿態巡邏。下午2時許,被告伍健偉、林進及區國權在西鐵站G出口外停留並說話,附近有大批記者及市民聚集,警方隨後發出4人限聚令警告。伍、林、陳及區四人聚集在一起叫口號,遭警方以橙帶圍起以與其他人分隔。伍、林在橙帶內以揚聲器呼籲群眾聚集,陳隨即進入警方封鎖線,林進宣布將舉行記者會。由於眾被告在多次警告後有仍沒有離去,終被票控。裁判官判伍及林罰款1萬元。至於其餘5人,除了區國權在2008年有一宗與本案不相關的非法集結罪案底外,其餘人均沒案底,五人分別罰款5000元。由於伍現正因“初選”案遭還押,裁決官批準其在1個月內繳交罰款,其他人則須在1星期內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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