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制裁競爭,內心忐忑的是這些人
“我們支持將這部全國性的法律──即《反外國制裁法》──列入附件三,然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8月10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全國人大已通過的《反外國制裁法》,目標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我們是有憲制責任去履行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此外她還補充,在未有《反外國制裁法》前,如果國家在外交的層面需要作出任何制裁行動,特區政府一如既往會用現有的法律來配合中央。 中美關係分水嶺:“制裁競爭”時代 今年6月通過并實施的反制裁法,僅短短16條,其中最重要的當屬反制措施,包括不簽發簽證、不准入境、注銷簽證或者驅逐出境;查封、扣押、凍結在中國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及禁止或者限制在中國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條文又列明,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執行或者協助執行外國國家對中國公民、組織採取的歧視性限制措施,組織和個人違反前款規定,侵害我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我國公民、組織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 就在7月中,美國肆無忌憚把23間中國企業列入“實體列表”,中國實時亮劍,宣佈對美國有份干涉中國內政的美國官員和個人實施對等反制,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制裁7名美國人員與實體。有文章就此事分析,這是中美關係的分水嶺,西方把過去的中美貿易戰,改稱之為“制裁競爭”。過去兩年來,美國對中國企業和中國官員的制裁沒有停下,好像只有美國擁有“制裁”這一招,而中國只能跟隨宣佈一些行政性質的反制裁。現時情勢逆轉了,中國通過了對抗外國制裁的法律,允許中國政府扣押資產、并拒絕向參與制裁中國利益的個人發放簽證。可以說,這一個法律“工具箱”讓中國有了配套的反制裁武器,不再局限於原來經濟、外貿領域的阻斷,甚至可以授權採取使對方更加痛苦、更加付出代價的一些國家性的措施。 此外,輿論指出,美國不斷增加對中國的制裁,以為中國難以應對,中國現在對等制裁,可見中國已經有把握,不怕與美國脫鈎,搶先由被動變為主動。中國不是20年前的中國,美國的行為反而“加快了北京推動供應鏈自給自足的速度”。 什麼人左右為難? 過去的中美貿易戰,香港首當其衝,如今,在這場“制裁競爭”中,香港也要站到前沿了。實際上,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企業,與香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反外國制裁法若在香港立法實施,其殺傷力將是真真切切的“出血”。 官方數據顯示,2020年有超過9000間國際企業在港設立地區總部。在港美雙邊貿易方面,美國從香港長年賺取貿易順差,而對香港的順差是其全球貿易夥伴中最高的。兩地2019年的貨物貿易總額是5170億港元,香港本地產品出口到美國僅37億港元。根據美方數字,美國2019年從香港賺取的貿易順差超過2000億港元。 在香港有1400名成員的美國商會,其會長早泰娜此前的一段訪問也道出了企業對香港依然重視,“深知日益複雜的地緣政治環境及風險,令經營環境更加複雜及具挑戰性,但深信香港仍然是促進東西貿易及金融流動的重要角色。企業仍視香港是營商重地,香港仍然是與中國內地做生意的重要的橋頭堡。” 不過,早泰娜在受訪時也表示,香港的營商環境肯定比過去更為複雜了,最讓人擔心的是中美之間在香港問題上持續的針鋒相對,這讓夾在中間的美國公司左右為難。 誠然,制裁競爭也將讓在香港的美國企業成為夾心。而這一重角色,對於中美關係的緩解或許是一道橋樑作用。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在接受港媒訪問時指出,如將反外國制裁法納入附件三,可讓中央依照法律有系統地及強力地反制外國對香港的制裁,令外國對香港進行制裁時多些顧慮,起保護香港作用。中央立反外國制裁法也期望在港的外國機構包括金融機構,盡力向自己國家游說不要隨便去制裁香港,可避免成“三文治”兩邊受壓。 而對於反制裁是否影響營商環境,近日香港多位高官的表態值得一看。 香港“財爺”陳茂波表示,美國去年不斷推出制裁措施,國家不能捱打,要以戰止戰,相信內地提出反外國制裁法有道理及必要。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也強調,外國對中國實施的所謂制裁是單邊措施,違反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國家作出相應且合比例的反制措施。她直言:我們要擔心的應是為何有人要做出不符合國際法、企圖干預中國內政的事,《反外國制裁法》的重點很清晰,就是個‘反’字。
來源:通說、香港中通社 作者:喬伊 編輯:黎金良 責任編輯:陳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