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陣宣布解散!港警將繼續追查罪行消息指,香港“民间人权阵线”(以下简称“民阵”)前晚(8月13日)开会商讨后,决定解散组织。 今日(8月15日)中午,民阵发出正式声明指:民阵已于8月13日召开周年大会,出席成员团体一致议决由即日起解散,民阵约160万元的资产,会指示民阵资产托管团体捐予合适团体。 民阵:港府不断以疫情为由拒游行申请 民阵声明指,近一年多来,港府不断以疫情为由,拒绝民阵及不同团体的游行申请,各成员团体遭打压,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民阵称,他们本希望继续以原有方式迎难而上,但召集人陈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书处已无法维持运作,“在没有成员参与来届秘书处的情况下,只能在此无奈宣布解散。” 据悉,自2002年成立的香港民阵,由数十个民间团体及政党组成,多年来作为“大台”举办游行示威,包括2003年“七一”大游行、以及2019年“修例风波”期间的多场游行及“流水式集会”,但随着港区国安法落实,民阵诸多活动涉嫌违反社团条例以及国安法,多个团体近月已陆续退出民阵,最终难逃终结命运。 港警:将积极跟进涉违社团条例罪行 对于民阵宣布解散,香港警方表示,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因此该组织是一个不合法地运作的组织。 警方指,一个组织及成员犯下的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的辞职而被抹走,警方会继续全力追究任何组织及人士有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警方指,今年4月曾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要求该组织提交其成员、活动及资金等资料,惟该组织未有依时向社团事务主任提交所需资料,警方现正积极跟进该组织违反《社团条例》内的罪行。 民建联:即使解散,警方都不应姑息 今天(8月15日)中午民阵正式宣布解散后,香港民建联随即发表回应,指民阵解散完全属咎由自取,质疑多年来民阵组织、煽动“反中乱港”活动,又要求警方继续调民阵是否涉及违法活动。 民建联声明指,民阵长期以来组织及煽动多项反中乱港的活动,更在一连串反修例示威中多次无视警方拒绝批准游行申请,强行举办非法集会,向示威者提供聚集机会从事多项违法,在本港多区酿成严重暴力事件。 民建联又指,不少报道揭露民阵多年来资金账目不清、去向不明,涉嫌收取外部势力的资助危害社会安全,形容民阵过往行为“罄竹难书”,更有不少嫌疑触犯本港法律。 声明指,任何组织不能藉解散而将罪行一笔勾销,逃避应有的法律责任,认为警方应严正执法,继续调查民阵涉嫌违法的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