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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當外國代理人 支聯會罪證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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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09:53 | 稿件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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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綱領”、充當外國代理人的支聯會氣數已盡,卻毫無悔意。警方國安處早前去信,要求支聯會明日(9月7日)之前提交多項資料,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昨日揚言不會提交任何資料,又聲稱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公然搞對抗,無視法紀,將所有成員捆綁式攬炒。

  保安局嚴正警告支聯會懸崖勒馬。警方強調,若支聯會不依時提交資料,必定依法跟進。中聯辦指出,支聯會違法作亂窮途末路,堅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及警方深入調查、依法追究、除惡務盡,堅定捍衛法治尊嚴,全力維護香港長治久安。

  無視法紀 公然拒交資料

  支聯會自成立以來,一直以反中亂港為“綱領”,從未停止過煽動對國家、對執政黨的仇恨。鄒幸彤昨日竟在記者會上大放厥詞,睜大眼講大話,顛倒黑白,有法學專家直斥她狂妄自大,荒謬絕倫。

  大公報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支聯會惡行纍纍,罪證如山,證據確鑿,不容抵賴。去年7月1日,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翌日,李卓人旋即透過網絡視像,參與美國國會聽證會,乞求外國組織干預香港事務及“制裁”香港。

  鄒幸彤長期受外力栽培

  至於鄒幸彤,更一早獲得外部勢力栽培成為在港代理人。2012年至2018年,她曾出任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關係密切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執委及公司董事,多年來積極參與“國際特赦組織”活動,與境外反華勢力關係密切。

  去年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支聯會更肆意挑戰國家安全底線,氣焰囂張。

  上月底,警方國安處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五賦予的權力,去信支聯會常委,要求他們最遲於明日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成員名單、收支情況等多項資料。但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無視法定要求,昨日在記者會上揚言,不會向警方國安處提交任何資料,並聲稱支聯會不是外國代理人云云。

  鄒幸彤自爆支聯會常委會早前多次討論解散事宜,卻沒有達成共識,決定將在本月25日召開會員大會,若得到75%出席的會員贊成解散,將通過解散決議,若未能達成解散決議,則支聯會將維持現狀,繼續運作。

  據悉,如要通過解散決議,需要滿足兩個條件。首先,與會會員最少要達20人,而動議也需要獲得75%與會者支持,才能通過。如會員當日未能親身參加大會,可授權他人出席會議。

  保安局警方發嚴正警告

  對於支聯會公然抗拒向國安處提交資料,警方強調必定依法跟進。警方國安處於8月25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向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提交資料。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資料,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保安局亦發表聲明,嚴正警告支聯會懸崖勒馬,否則後果嚴重。聲明指出,注意到有團體公然表示,將拒絕配合警方依法根據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五提交資料的要求,對此作出嚴正警告。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所造成的後果嚴重,必須採取措施以防範和制止有關行為。為了有效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執法人員有需要取得有關某些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及外國或台灣代理人的資料。

  保安局重申,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

【編輯:丘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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